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2020-06-04 22:21:51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住房保障办、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36号)和《关于做好推荐评选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的说明》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评选程序,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进行总结,并按要求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名单,于2015年1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将在各地报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进行初评,并呈送厅党组审定。

  附件:1.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36号)

  2.关于做好推荐评选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的说明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17日